在房间里转悠了一圈,视线放到男人的写字台上,收拾的很规整,只有一排书和几支笔,一看就知道是男人的书桌,连盆花或者连张照片都没有摆放,看上去有些刻板。
程思意并没有窥探别人隐私的习惯,也不只是夜深人静,睡不着太无聊,还是对它产生了浓厚的好奇,忍不住拿起来一本书,托在手心,一页一页的翻开,漫不经心地浏览。
是某个知名大家的散文集,不知道他的职业的时候,她可能会嗤笑一声,现在知道她以前是干什么的,再看到这种书就见怪不怪了,如果在别人那里看到这种枯燥无味的东西,还会奇怪,在他这里翻到,程思意就相信他真的会看。
周晨光肚子里其实并没有多少墨水,写出来的小说文笔也不怎样,不过那个时候程思意刻意忽略这个事实,只觉得自家老公既然这么有才,那肯定是因为故事写得好,虽然文笔并不算上乘,但只要故事写得好,情节设计的好,节奏把握的好,瑕能掩瑜。
所以从来没有怀疑过周晨光的才华。
秦邵所讲的这件事对她的冲击还是很大的。
漫无目的翻完手里这本书,并没有发现什么新奇有趣的东西,只有寥寥几行批注,是秦邵的字迹。
现在已经很少有人拿起笔杆子去写东西,这种网络时代,就连作家都越来越喜欢敲电脑了。
想到这里,程思意突然回忆起两年前的一件事,那个时候周晨光意气风发,两人已经闹了有几个月,某天她回去的时候,是大姑姐接她。
当时整个周晨光的母亲就坐在副驾驶座,程思意一言不发的在后排,他们聊起来周晨光当时意气风发的一件事,那就是有一剧本成功被影视公司看上。